关于李长乐等16位同志具备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9-22点击量:1262次

   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(甘建人【2012】29号文)获悉:

   经甘肃省建设口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2年2月14日会议评审通过,我院李长乐(高级建筑师)、刘国龙(企业有效)、罗雪兰、陈月兰(企业有效)、汪戈(破格)、刘彬、刘蔚萍、王洁、陆晓萍、叶菁、马灵会(企业有效)、陈善彦、符勇(高级建筑师)、李欣、严明、杨金德等16位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(高级建筑师、高级规划师)任职资格。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12月31日起算。